啟用常駐掃描程式和電子郵件掃描程式中的不需要程式偵測
若要使常駐掃描程式和電子郵件掃描程式偵測不需要的程式,您必須從 [掃描項目] 標籤啟用此功能。
使用下列使用者介面主控台,啟用常駐掃描程式和電子郵件掃描程式,以偵測不需要的程式。
註:
若要啟用按指定掃描程式來偵測不需要的程式,請參照<
設定按指定掃描工作
>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