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irusScan 主控台

使用 VirusScan 主控台,啟用常駐掃描程式和電子郵件掃描程式,以偵測不需要的程式。

對於常駐掃描程式和電子郵件掃描程式,用於啟用不需要程式偵測的過程基本相同。唯一的不同是第 2 步您在 VirusScan 主控台 中選取哪個工作。若要啟用以下掃描的不需要程式偵測:
  • 常駐掃描 — 選取 [常駐掃描原則]。
  • 電子郵件掃描 — 選取 [傳送電子郵件掃描程式]。

工作

如需選項定義,請按一下介面中的 [說明]。

  1. 從 [工作] 清單中,在以下其中一項上按一下滑鼠右鍵,然後按一下 [內容] 以開啟其對話方塊:
    • 常駐掃描原則 — 針對常駐掃描。
    • 傳送電子郵件掃描程式 — 針對電子郵件掃描。
  2. 從 [常駐掃描原則] 或 [傳送電子郵件原則] 頁面,按一下 [掃描項目] 頁籤,然後選取 [偵測不需要的程式]。